近日,一起涉及金额343200元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在“草原执行110”机制的有效运作及两地法院的通力合作下,成功顺利执结。
赵某与包某因合伙经营产生分歧,从而导致经济纠纷。多次与包某协商未果后,赵某依据法律生效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逃避履行义务的包某,赵某并未放弃,而是积极寻找线索。最终,经过不懈努力,赵某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意外发现了包某发布的多条短视频,并据此锁定了包某的具体位置。
发现这一重要线索后,赵某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进一步确认了被执行人具体位置信息,并立即拨打了“草原执行110”报警电话,向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提供了包某的最新行踪。接到报警后,执行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派出4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东乌珠穆沁旗,力求第一时间控制住被执行人。
考虑到包某身处异地,为了确保行动顺利进行,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进行密切沟通协调。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接到协助请求后,第一时间派干警前往现场支援,成功将包某拘传至东乌珠穆沁旗法院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面对两地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以及对拒执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配合解决此次纠纷。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赵某与包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包某当场支付首笔案款人民币50000元,并承诺按照约定分期偿还剩余款项。至此,这起多年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成功执结不仅得益于申请人赵某的主动作为,更离不开“草原执行110”机制的有效运行以及两地法院之间紧密无间的合作,做到贯彻快速响应机制,无缝隙常态化执行,提升异地协作效率。
在此提醒,无论欠债多少,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面对现实,诚信履约才是正确的选择。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执行工作,为建设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下一步,左中法院将继续以“执行攻坚年”为抓手,持续提升执行质效,聚焦破解执行难题,灵活运用“草原执行110”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执行查人找物效率,以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