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为进一步学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4月27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那木拉带领法治副校长们利用周末时间,通过线上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刻领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全体法治副校长要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该法中规定的司法保护措施,增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要通过案件办理、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一起努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规范化履职,加强“法院+学校”联动,为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贡献人民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