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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彰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4-04-22 15:04:04 打印 字号: | |


执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关系到胜诉人的既判权益。左中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坚决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对符合限制消费的限制消费,有必要纳入失信名单的纳入失信名单,该按照拒执罪移送的移送相关部门,但以上种种措施都是针对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恶意不履行等情形。对于非恶意被执行人来说,我们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月18日,左中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某种子经销处与关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关某当场给付欠款。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关某并无其他在执案件,并且目前确无全部履行能力,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及不履行产生的后果后,被执行人关某申请分期偿还申请人案款。鉴于该案被执行人履行态度较为积极,考虑到现正值春耕农忙,只有让被执行人耕种产粮才能还款等一系列原因,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还款1万元,剩余全部案款及利息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就此被执行人关某可以正常春耕农忙,待到秋后粮食丰收有履行能力即可偿还剩余案款及利息。

善意执行理念,并不是怠于执行,它是一种柔性执行手段,既有效实现申请人的既判权益,同时也减小对被执行人影响,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左中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诚信履行,维护司法公信力,为诚信左中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左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