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即日起,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展播栏目,陆续刊登涉企业典型案例,旨在兑现胜诉当事人权利同时,平衡保护中小微企业正当发展权利,纾解中小微企业涉诉难题,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发挥宣传警示作用,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01—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1月,被告侯某某在原告某某公司处赊购价值5483元的建筑材料,约定工程完工后被告侯某某偿还此笔建筑材料款,并为原告某某公司出具欠条一枚。在工程完工后,原告某某公司多次向被告侯某某索要该笔建筑材料款,被告侯某某一直未能偿还。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委托诉调对接中心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侯某某偿还原告某某公司欠款5483元,此款于2024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侯某某承担。
02—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借助调解手段、延伸司法职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典型案例。小微企业众多,但因市场环境变化,抗风险能力较差,不少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和资金困境。人民法院依照法治化、市场化的裁判导向,积极倡导诚实信用原则,运用调判结合的思路,积极推动涉事各方主体承担责任、履行应尽义务。在涉企民事诉讼案件中进行调解工作,既兼顾矛盾各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涉事各方主体主动参与到化解纠纷中来,让纠纷在调解后得到彻底解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为建设营商环境、打造诚信社会献上的“良方佳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