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被告韩某因农业生产所需向原告某种子经销处赊购种子欠款共计23950元,被告韩某未能按期还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某种子经销处诉至舍伯吐人民法庭。舍伯吐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可能性,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该案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韩某对赊购种子事实并无异议,但因经济困难,一时无力偿还欠款。特邀调解员对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耐心协商下,原告体谅到被告的实际困难,作出了分期偿还的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鉴于交通不便,为切实减轻其诉累,特邀调解员便提前准备好调解材料,与原告一同前往被告家中办理相关调解手续。
“真没想到你们能体谅我的实际情况,上门来解决这件事,我愿意履行这个方案。”被告韩某对特邀调解员提议的调解方案表示认可,当场签字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将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举措,努力实现让“服务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