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见行见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11月14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召开发改案件研讨分析会议。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阿古达木出席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张曙明通报了审判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和发改案件情况。与会人员就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逐一梳理,聚焦案件发回改判理由、争议焦点问题等,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方面为提高案件质效积极建言献策,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就今后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达成共识。
阿古达木代院长指出,此次研讨分析会通过对发改及再审案件进行评析讨论,找准了问题和差距,达到了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的效果。全院干警要在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上持续发力,全面实现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提升目标。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树牢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履行好“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带头发扬拼搏精神,在审执质效提升上攻坚克难,更好地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着力构建履职尽责、上下结合、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注意归纳总结,提升审执质效。对标对表质效考核体系要求,狠抓案件质量,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降低发改率,着重提升薄弱指标,转变司法理念,注重源头化解,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减少上诉案件。
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司法能力。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查判断证据和化解纠纷等能力水平,理清办案思路,强化业务沟通交流,不断吸收审判经验和做法,提升办案质量。
下一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意识,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多途径多举措,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