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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 当庭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4-20 08:43:22 打印 字号: | |

“案结事了”是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彻底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根本标准。“当庭履行”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执行压力具有积极意义。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单某当庭履行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被告单某因生活所需向原告郭某借款,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被告单某陆续偿还原告1000元利息,原告多次索要剩余借款无果,诉至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起初,双方当事人因分歧较大,均要求承办法官尽快判决处理,了结此案。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诉求,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讲法律、讲道理。最终,在情、理、法的交融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单某当庭偿还借款,双方握手言和。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一直秉持为民办实事理念,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及时把握调解时机,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左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