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3月9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倪慧龄一行莅临左中法院评析指导破产案件办理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白世昌及相关承办法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白世昌副院长针对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存在的难点和风险问题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型案件进行重点分析,以实际案件为例,查摆共性问题,全方位梳理剖析,就如何进一步降低案件发改率、提高审理质效提出可行措施。
就如何更好审理破产案件,倪慧龄庭长提出三点要求:
01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性,抓紧结案进度,抓住时间节点,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02加强沟通联动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与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提高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促进破产案件审理进度。
03紧盯目标任务
聚焦审判质效任务指标,强化审判管理工作,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办细、办好、办实破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