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王某申请执行通辽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执行到位标的额31万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某在6米多高油炸杆上施工时,施工线路用的钢线突然接电,申请人王某被电击伤,导致掉落摔伤,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被告通辽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约4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未能按判决履行赔付义务,申请人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近几年受经济环境影响,周转不善,资金不足,导致迟迟无法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后,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公司多次进行线上沟通,线下座谈,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通辽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王某赔偿款31万元,申请执行人王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该案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该执行案件的迅速执结,既妥善地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又让企业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赔偿,充分体现了法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在此法官温馨提醒,劳动者在为他人提供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避免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培训,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