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左中法院执行局干警释法劝导双管齐下,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
牛某与温某系自由恋爱,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19年5月,温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左中法院,请求与牛某离婚,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温某与牛某离婚,子女由牛某抚养,温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18周岁。后因温某借口探视权问题拒不支付抚养费,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温某支付抚养费2万元。因温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经当事人申请,案件恢复执行后,终本团队法官多次与被申请执行人温某沟通,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维系母女、母子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引导温某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其认识到不支付抚养费,让子女失去基本生活保障是违法悖理的行为。在法、理、情的全面诠释下,温某给付抚养费2万元附条件请求可以随时看望子女,并承诺以后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积极履行作为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成功和解。
终本案件案结事未了。执行终本团队并未因案件暂时结案而停止执行,而是持续跟进执行案件进度,定期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法官办理终本案件时,会时刻关注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一经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会依法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