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左中法院在执行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对原本就是好友的三方当事人善意劝导,不仅使案件取得阶段性进展,也让因案件产生隔阂的三人重拾友情。
欠债不还 昔日好友变仇人
庞某、冯某与王某本是很要好的朋友,王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分别向冯某、庞某借款10万元、42万元。后因经营不善,王某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冯某和庞某先后将王某起诉至左中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冯某、庞某先后申请强制执行,昔日朋友变“仇人”。
善意执行 动之以情终圆满
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只有工资款用于履行还款义务,无法全部履行。冯某先申请执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受偿,庞某因年龄较大且身患疾病,想申请先行受偿用于治病。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最大化维护三方合法权益,组织三方进行和解。因申请人冯某并不同意庞某优先受偿,三人争吵不已,场面一度混乱。
执行法官居中斡旋,不断安抚三方情绪,引导冯某和王某体谅庞某的实际困难,看到昔日好友受病魔折磨,冯某的心软了下来,同意让庞某先受偿,王某也表示将积极尽快偿还欠款,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解,三方当事人在法官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连连向执行法官道谢,感谢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使三人矛盾得以化解,同时,三位老人也消除心中隔阂,重归于好,习习谷雨中,三人相携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