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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法院:购保险谨防天灾人祸 促调解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22-06-06 18:27: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左中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常某以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诉至左中法院,请求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1万元。经了解,原告常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两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2021年7月13日常某在给牛打预防针时,不慎被牛踢伤住院。出院后,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原告向被告公司进行报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翻阅案卷资料,分析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见,结合保险合同和司法鉴定结果,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7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左中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把调解作为民商事审判的优先选择,一方面充分发挥调解在便民、利民、亲民方面的优势,把司法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另一方面整合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优势互补及良性互动,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左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