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左中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尹某诉周某、姜某、某保险公司的案件中,被告周某驾驶姜某的小型轿车与原告尹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经科左中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尹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另悉,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法律关系清楚,促成调解可能性较大,在尊重双方意见基础上,多次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周某、姜某当庭赔偿尹某8000元,某保险公司赔偿尹某343215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法院定纷止争、倾情调解表示感谢。
下一步,舍伯吐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多元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审慎规范驾驶车辆,珍爱生命,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