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左中法院受理一起某农资经销处诉吴某某、韩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吴某某、韩某某因生产需要在某农资经销处赊购化肥,并为某农资经销处出具欠款手续,此款到期后,吴某某、韩某某未能及时偿还,农资经销处提起诉讼。
经立案庭审查,并征求原告同意诉前调解后,立案庭以最短的时间将案件通过诉前委托至科左中旗诉前调解委员会。驻院调解员佟呼和接到案件后,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进行调解。通过仔细分析案情、耐心释法析理,吴某某、韩某某当场分别给付2100元和1000元,剩余未还欠款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孙家刚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司法确认程序并劝解吴某某、韩某某在双方确认的履行期限内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近年来,左中法院高度重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下一步,左中法院将继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