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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查验收左中法院“六专四室”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6 11:02:15 打印 字号: | |

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政委李小洲、督查科科长刘少轩,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赵军一行到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检查验收“六专四室”建设工作。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冯立彬、司法警察支队队长塞音、警务科科长李轩,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青格乐,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纪明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照“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逐一对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装备室等场所设施进行细致检查,查阅了“六专四室”建设档案资料,并对实际开展警务保障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组一行对照“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逐一对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装备室等场所设施进行细致检查,查阅了“六专四室”建设档案资料,并对实际开展警务保障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少轩科长根据验收标准,针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了逐项分析,并结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李小洲政委对左中法院“六专四室”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左中法院在严格依照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较好的完成了“六专四室”建设工作,达到合格标准。他强调,“六专四室”建设规范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全国法院警务安保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关系着司法安全和司法形象。要突出实用性,强化专室专用,严格流程手续,切实发挥“六专四室”建设对提高警务工作水平、服务保障司法安全的推动作用。通过不断强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能力,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纪明院长对检查验收组给予的指导意见表示感谢,他表示,左中法院将以本次检查验收为契机,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要求,落实好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最大限度发挥好“六专四室” 功能,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筑牢全面、规范、智慧、高效的警务保障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左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