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确保涉黑案件取得良好庭审效果,9月14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该案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会议。
按照《庭前会议规程》相关规定,合议庭向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释明召开庭前会议的目的和流程,并对案件管辖权、申请回避、公开审理、调查取证、排除非法证据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问题,明确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为该案下一步庭审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