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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度决算文字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16:15:54 打印 字号: | |
  财务室 (薛静)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作为基层法院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通过审判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对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本院现设有10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法庭。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编制人数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44人;其中:在职人数109人,包括行政人员99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35人。其中新增政法干警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收入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分析原因

基本支出⑴人员经费

1810.48

2168.63

19.78%

2019年下拨了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地方下拨退休人员工资

       ⑵公用经费

221.3

342.7

54.86%

地方财政拨款

项目经费⑴基本建设

0

581.48

100%

按当年实际支出核算

  ⑵行政事业类项目

969.21

1212.21

25.07%

追加了维修改造经费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分析原因

 公共安全支出

2571.91

3565.06

38.62%

追加了项目经费,书记员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8.4

111.4

5.91%

根据实际缴纳核算

住房保障支出

140

136.01

2.85%

根据实际缴纳核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7.26

492.55

177.87%

按退休人员工资数拨款并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36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86.0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39万元;支出总计4,366.4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3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4.13万元,增长10.50%;支出总计增加414.13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一是有新考入人员,使得工资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增加大型修缮支出;三是新录用书记员43人,劳务费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28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2.24万元,占77.30%;其他收入973.78万元,占22.7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0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33万元,占58.30%;项目支出1,793.70万元,占41.7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92.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0.39万元;支出总计3,392.6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1.3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9.62万元,增长4.30%;支出增加139.62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为维修改造项目经费及新招录书记员工资经费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3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04万元,占63.60%;项目支出1,212.21万元,占36.4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4.71万元,津贴补贴982.43万元,奖金31.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1.41万元,养老保险177.26万元,职业年金24.4万元,住房公积金136.01万元,死亡抚恤金17.5万元,较上年增加28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考入人员,使得工资各项支出增加及干警死亡抚恤金支出;公用经费22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8万、水费3万,电费34万,邮电费0.51万,物业费12.01万,差旅费14.92万元,维修维护24万,公务接待0.9万,工会费17.25万,福利费25.90万,其他交通费65.5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较上年增加(减少)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考入人员,使得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基本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0.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6万元,占99.40%;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0.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2.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6万元,用于全院25辆执法执勤车的下乡用油、保险、维修、路桥费等,车均运维费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费随年限的增加,车辆消耗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0万元,接待23批次,共接待18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来我院指导检查工作;二是接待来我院开庭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30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41万元,年底已全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17994件,审结率达到90.45%,一审案件改判率长效保证案件审判、执行质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业务装备经费:年度采购数量>20套。装备验收合格率>90%,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60%。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5%。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95%,按进度支出。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80%。除涉及抚养权等个人隐私问题未公开,其他均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60%.干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32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332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1、加快办案进度。2、提高审判质效。3、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如期完成。4、解决因每年不断增加的案件数量导致的经费需求。5、满足办公所需。6、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10000

已完成


受理案件数量

>110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1.97%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5%

已完成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40%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4500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5000万元

已完成

支出完成率

95%

已完成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6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业务费的环境效益指标

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长效保证案件审判、执行质量。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尽可能地保障干警办案经费,争取满意度达>95%。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41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141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1、保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2、实现人民法庭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3、完善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4、维持法院正常业务的办理。5、提高办案效率及质量。

数字法庭建设完成,完善了基层法庭及新审判大楼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20套(信息化设备1套,专用设备15个,办公设备4套。)

已完成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6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9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90%

已完成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5%

已完成

经济效益指标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

>8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80%

已完成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95%,按计划支出。

已完成

裁判文书上网率

>6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环境指标

提高司法公信力,使得社会环境法治化。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现代化办公。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80%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80万元,比2018年增加13.30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使得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96万元,比2018年增加294.75万元,增长1,39.00%,主要原因是:新审判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此所需采购货物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1,050.01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大楼已建成,没有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30万元,比2018年增加74.30万元,增长337.70%,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支出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主要用于各业务部门,包括民事庭、刑事庭、执行局下乡办理案件时使用,包括下乡送达、了解案情、外地开庭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静    联系电话:0475-2375230

 


 

 
责任编辑: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