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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期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三项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4-06-17 17:09:20 打印 字号: | |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院各部门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坚持联系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活动。

一是要求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人民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提出了新要求。该院要求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利用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优势,组织巡回审判、下乡调解、法制宣传等活动,提高自身的矛盾化解和纠纷疏导能力。

二是要求切实为民解决难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首要是要突出和强化为民司法的根本宗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加强诉讼“绿色通道”的建设,对涉及妇幼、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群众等弱势群体诉讼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必要时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或开庭等服务。

三是要求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该院把征求群众意见,强化各界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明确征求重点,扩大征求范围,着力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该院要求在征求与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方面做到“四个面向”,即面向基层人民群众、面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面向案件当事人。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左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