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中法院在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建立“圆桌式”少年审判法庭,营造宽松和谐的审判环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你们本应像同龄的孩子一样,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因为一时糊涂走上歧途,不知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的抢劫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更给你们和你们的家庭带来了伤害,你们今后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希望你们记住这次血的教训,在哪儿跌倒在哪爬起来……听到少年审判法官这份充满爱心的寄语后,陈某等少年罪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服法,一定吸取教训,重新做人。
去年初,年仅十五周岁的陈某伙同他人抢劫路过行人四起,少则二百余元,多则五百余元。庭审前少年审判人员走访了陈某等人家庭、学校,了解他们成长的经历和平时表现。在开庭审判时法官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审判庭开庭审判,而是在新建立的圆桌上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审理。期间,法官着重向他们阐述了抢劫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并结合他们的成长经历分析他们走向犯罪的原因及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这一审判模式就是科左中旗人民法院针对青少年犯罪而开设的“圆桌审判”,庭审上的谆谆教导既让青少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也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左中法院注重在审判中维护好青少年的权益,法官们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当作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有效形式,采取了多种方法增强审判的教育效果。在审判过程中,邀请团委、妇联、教体局等有关部门洼员参加,开展了以庭前教育、宣判前教育、宣判帮教相结合的教育活动。此外,还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庭前个体调查,审理前事先走访被告人所在地及其家庭、学校,全面了解当事人自身情况及其成长过程中家庭结构,社会环境以及犯罪成因和过程,以此在庭审中对未成年犯寓教于审,促使他们思想转化,消除抵触情绪,认罪伏法,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今年以来,左中法院对已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进行了回访,让青少年重新健康融入社会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