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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贴近群众 左中法院打造方便群众诉求优良环境
  发布时间:2013-12-11 09:55:5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的标准,着力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窗口建设,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从加强立案大厅的人性化管理与服务切入,设立法官值班大厅和导诉台,对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巡回法庭设立便民诉讼车,免费接送行动不便或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所有案件实行统一立案、电脑统一排期,立案环节诉讼文书统一委托邮政部门邮寄送达。同时,设立诉讼服务诉讼服务指南免费让当事人索取,配备各种当事人需要的诉讼用纸及相关文具,使当事人感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强化制度建设,以优良作风满足群众诉求。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暨工作岗位考核办法》为龙头的十七项规章制度,实行“立案、审理、执行、回访、答疑、信访处理,纪检监察”等环节的全方位覆盖,实现由“人管人”向由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

坚持调解优先,有效化解矛盾,为群众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构建诉前调解制度,推出诉前调解程序,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经征求另一方当事人意见后,可不进入立案程序,不予调查取证,直接对双方做诉前调解工作,2012年全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3.5%,民商案件 3076件,审结2831件,结案率为92%;调撤1993件,调撤率为70.39%。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以灵活生动的形式落实司法为民。2012以来依托全旗已有的十六个巡回办案点,继续推进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巡回执行“三点合一”工作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执行,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方式在巡回审判点开庭和田间村头就地立案、开庭、审理来解决纠纷,实现对群众诉求及纠纷处理的“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全年共巡回立案254件、巡回审判283件,巡回执行262件。“三点合一”的工作模式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农牧民的普遍欢迎。
责任编辑:左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