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左中法院开展小额速裁以来,深入贯彻上级法院试点指导意见,强力推进、适时决策、先行先试,成效初显。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规范审理流程管理,探寻公正与效率的衡平点。该院制定了《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流程》规定了小额速裁案件的筛选标准、流转时限、风险告知等事项,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该院受理的小额速裁案件均是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送达。今年以来共办理速裁案件92件。其中审理小额速裁案件36件。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无需花费一分钱,就在家门口解决了纠纷,这一举措,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很受老百姓的欢迎。以农民工讨薪案为例,其中6月6日巡回法庭一日之内调解9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这9件案件属系列案件,考虑到案件当事人都是农民工经济条件较差,且标的都在1万元以下,立案后经过审查决定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免收诉讼费用。庭后九名农民工兄弟为法院送来了锦旗并紧握法官的手表示:“我们索要了二年的工钱,你们一分钱未收半日内就给我们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此案的调解解决不仅达到了法律效果更体现出了社会效果。
二是小额速裁与巡回审判相结合,构建便民利民新机制。坚持以巡回审判为依托,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走进农村牧区、贴近群众。向农牧民群众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深入农村牧区就近开庭,合理安排在节假日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要求解决纠纷的小额速裁案件即时审理;并及时回访小额速裁案件当事人,督促其自动履行裁判义务;落实小额速裁案件诉讼费减免政策,确保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
三是审前提示6项程序内容,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诉讼引导,印制发放《小额速裁程序告知书》,介绍小额速裁的相关规定和优势;制作《小额速裁程序选择确认书》,书面提示小额速裁程序的核心内容。对达成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合意的当事人,要求在《小额速裁程序选择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在程序设置上突出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以提升其对实体裁判结果的认同度。